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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色年华财务管理制度
金色年华特殊儿童干预中心
财 务 管 理 制 度
为了加强财务管理,维护财经纪律,提高资金利用,严格控制支出,达到收支明细目的。特制定本制度如下:
一、 收入管理
1、 所有学费,康复教育费及慈善捐赠所得正常收入。
2、 收费严禁多收少开,收费不开票,以白条顶替等现象。
3、 严禁公款私存,每月底到财务结算收入情况。
二、 票据管理
1、 财务负责人必须按规定使用财政专用票据和税票,禁止使用未经批准的其他任何票据。
2、 不准收费不开(撕)票,不准多收少开,不准用白条代收据,不准以收代罚。
3、 除定额票据外,其余票据一律按复写式一次填制,不准单面填制,不准缺联复写。
4、 票据必须按规定项目逐栏如实填写,做到内容完善、字迹清楚、计算准确、印章齐全。收费人必须写清姓名。
5、 票据填错金额,不准更正,应作废重开,作废票注明原因,经单位领导签字上报核销。
三、 财务审批
1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,实行中心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,坚持勤俭节约,严格把关。
2、不论哪项支出,先审报,中心主任把关,经理事会审批签字后方可购买和入帐,1000元以上支出由中心主任汇报至理事会研究决定。
3、凡未经中心主任审批的开支,一律不予报销,禁止先斩后奏。
4、为增强财务管理透明度,每半年向理事会汇报并公布财务收支情况。
深圳市南山区金色年华
特殊儿童干预中心
2009年10月